强迫症的症状是什么

2007-12-29 00:00:00 来源:

  患者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无误,产生不必要的疑虑,如出门后怀疑屋门未锁好,信寄后怀疑未贴邮票等等,疑虑使自已去核查自己做过的事,这是强迫疑虑。
  患者摆脱不了和自己的认识相对立的思想的纠缠,感到苦恼。听到别人说友好之类的话,脑子里就出现敌对念头,这是强迫性对立思想。强迫性穷思竭虑的患者,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无效、反复思考,患者明知这种思考毫无意义,甚至荒谬,却难以控制,如“为何人长两条腿而不长三条腿”等。
  强迫症患者经常表现为强迫的意向和动作。患者常为一种与当时意愿相反的意向所纠缠,明知不合理和不必要,却无法摆脱,这是强迫意向。例如,一母亲抱着小孩站在阳台上出现将小孩扔下楼的想法。
  当患者的手或身体接触陌生人或陌生人用过后的东西时,不能控制地去洗手、洗涤全身,这是强迫洗涤。
  另外,患者常重复向前走两步向后退一步;或上床睡觉前,按规定的次序脱衣服,然后绕床走一圈。不这样做就会心中不安。这是强迫性仪式动作。
  □怎样消除强迫症的心理障碍:
  得了强迫症,首先要找明原因,以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,并能够对症下药。强迫症的发生除了遗传因素外,主要是社会心理因素和个人的自身因素。如,学习过分紧张,家庭要求过严,学习困难,人际关系不良均可使学生过度焦虑,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强迫症状。
  另外,生活中出现强烈的精神刺激,受到严厉批评、人格受挫、家庭争吵、亲人伤亡等,都有可能使学生紧张焦虑,反复思考,出现强迫症状。
  个人的内部因素――人格缺陷,如胆小怕事,优柔寡断,偏执刻板,急躁好强,内向退缩,这类性格的学生往往表现出墨守成规,求全责备,遇事过分细致,井井有条,反复推敲,反复评价。在进入青春期前因某些诱发事件的刺激而留下的创伤性体验,可能在进入青春期后因某些类似事件诱发强迫症。
  对强迫症患者的治疗与辅导是必要的。心理治疗的方法很多。
  心理疏导法:是通过解释,要求患者对症状“顺其自然”,采取不怕、不理和不对抗的态度,使症状逐渐从意识中淡化以致于消失。
  行为疗法:包括系统脱敏法、思维阻断法、宣泄法、模仿学习等,这些方法对强迫症状有较好的疗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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樱井英幸

樱井英幸

河北一洲肿瘤医院

擅长:质子治疗,放射治疗,质子束疗法治疗肝癌,X射线治疗,近距离放射治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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